雇主有责任向阿联酋的员工提供医疗保险。这符合1980年关于阿联酋就业关系(“就业法”)的1980年第8号联邦法第96条,其中规定:“雇主应向其雇员提供符合规定的标准的医疗设施,该标准由 Ministry of Labour and Social Affairs与卫生部Ministry of Health共同制定。“
该公告是在迪拜阿联酋联邦税务局第一次会议后举行的,由迪拜副总裁谢尔·哈姆丹·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Sheikh Hamdan bin Rashid Al Maktoum)和财政部长主持。对进口商品和服务征收增值税(VAT),除非法律明确规定零增值税或免缴增值税,包括食品,商业建筑和酒店服务。依照法律规定,进口商品或服务可以缴纳增值税百分之五或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