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1小时房东打电话给我说他叫了警察来把车拖走,警察来了以后说他们不能拖这辆车,原因是施工商已经告到了迪拜市政府,说我把车停在那里影响了他们的施工进度。结果迪拜市政府给我开了一张10,000迪的罚单!!!问题是我之前木有接到任何NOTICE!!!人又在迪拜,还把车钥匙带在身上,这不是明着抢钱嘛!我给公司车辆负责人打电话,一直没人接(后来才知道他去Vacation了),找到他的经理得到的答复是:THIS IS DUBAI!!!
房东是海关官员,他帮我争取了“缓刑”:晚上7点之前把车开走罚单就取消。因为车是公司租的,我立刻打电话给公司让他们找租车公司,这车肯定有备用钥匙。结果他们拿着备用钥匙过去发现备用钥匙打不开。。。。这时已经是下午4点半了,公司5点下班,那个经理发了个邮件给我说公司已经尽力了,will not take any responsibility! 我就算想飞回迪拜也来不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