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震中 于 2012-11-28 10:45 编辑
本文转载自迪拜人网站—木子专栏font]
文/木子不正
第一类:自由区与自由区之间的工作转换
在阿联酋有很多的自由区,具体自由区明细请参考链接http://www.dubaichina.com/thread-26104-1-1.html 由于自由区有独立的劳工条例及各个自由区内部的约束条例,所以劳工法中规定的工作未满2年,员工在取消签证的时候会自动生成6个月的工作禁是不适用于自由区的。所以,理论上来说,自由区工作取消签证后,是可以马上换到另一个自由区的或者和本自由区内的任何一个企业自由转签证。(木子小注:自由区的sponsor都是该自由区本身,非任何个人。)
第二类:自由区与非自由区之间的工作转换
同第一类一样,由于自由区并不受两年工作限制,所以如果是自由区签证取消,取消的第2天就可以马上申请非自由区的工作签证了。 另一方面,非自由区的工作签证取消,如果有工作禁是否可以自由区?答案是基本肯定的(在这里感谢JUMJUM童鞋帮我在自由区中确认了这一消息。根据JUMJUM童鞋的回答,得出的结果是:基本有劳工部工作禁的人是可以在自由区中申请签证的。当然前提是自由区愿意接收。这里涉及到可能某些人被原公司下禁是因为某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原因,所以这个时候自由区从系统中看到该员工信息的时候,会考虑是否审批通过的。这些情况很少遇到,但是可以作为特例。)
在这里木子要解释下,为什么非自由区的的禁在自由区中不影响工作签证。原因如下:基本目前员工会受到两种工作禁,一种是工作未满2年而在劳工部系统内生成的自动的6个月的工作禁。另一种是由于限制性合同,在合同期前提出辞职,雇主在劳工部申请的1年的工作禁。无论是哪种禁都是从劳工部出来的。而自由区签证,是直接从移民局出来的,在申请的过程中,不需要先得到劳工部的工作许可,所以才可以避开6个月或者1年的工作禁。(当然,如果员工因为一些犯罪,职业道德等被雇主投诉并且得到移民局的禁,这个也是不能得到自由区的签证的。关于移民局的禁,这些情况比较少,因为基本会受到移民局的禁的,都是比较严重的。案例:拉斯海马自由区,一中国籍男子,因为在合同到期前辞职,被雇主投诉成功下了1年的移民局方面的禁,连旅游签证都申请不下来。这些都是其他方面的话,所以木子也不多说了。但是友情提示童鞋们:只要雇主不怕麻烦,愿意去投诉,没有不可能的事情。)
该类总结:普通工作禁,无论是1年的,或者6个月的,都可以在自由区申请新的工作签证。所以这也是工作未满2年的人选择新工作的一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