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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开斋节期间,我们全家在迪拜度假。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酒店前台告诉我们,我可以用借记卡支付押金,这笔钱会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到我的账户上。我用借记卡支付了 1,000 迪拉姆,但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钱还没有退还。我多次与酒店联系,他们总是找借口拖延。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答:假定酒店已经出具了押金收据,并且收据上注明押金可以退还。因此,适用阿联酋民事交易法的规定。
在阿联酋,在预订酒店客房和酒店公寓时,会明确与预订相关的条款和条件,其中也可能包括支付押金。酒店客房/酒店公寓预订的条款和条件(合同)将包含合同双方的基本义务。这符合关于民事交易法的 1985 年第 5 号联邦法第 141 条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预订酒店的条款和条件规定将向您退还押金,且您有任何与支付押金相关的证据,则您有权要求酒店退还押金。如果酒店不退还押金,您可以向迪拜旅游局投诉该酒店。或者,由于索赔金额低于 500,000 迪拉姆,您也可以向酒店发出法律通知,然后向迪拜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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