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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拜中华网讯: 文/宝湖 编译至gulfnews
受冠状病毒感染、不能继续上班的私营部门雇员不应被解雇,而被视为休病假。
人力资源和酋长国部呼吁私营部门企业将感染冠状病毒的雇员作为正常病人处理,根据1980年第8号联邦法律,他们有权休病假。
根据联邦法律,如果雇员生病,他/她有权享受每年不超过90天的连续或间歇病假或服务,
1. 头15天全薪
2. 接下来的三十天半薪
3. 以后无薪
卫生部指示私营部门不要终止感染新冠病毒雇员的工作合同,并补充说,将按照所遵循的程序处理这方面的任何投诉,如果无法友好解决的投诉将提交司法机关判决。
该部还敦促私营部门机构对感染冠状病毒的雇员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并补充说,阿联酋正在向所有感染冠状病毒的公民和居民提供全面和免费的治疗。
同时该部还强调,企业必须坚持记录员工休假和合同的任何修改。
呼吁各公司按时支付工资,并记录工作合同的所有变更,其中可能包括永久性或临时性削减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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