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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拜中华网讯: 文/宝湖 编译至gulfnews
阿联酋总统谢赫·哈利法·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殿下以阿布扎比统治者的身份颁布了一项规范阿布扎比问责局的法律。
新法律旨在加强对公共财政的监测,并加强政府和政府实体的廉正、透明度、问责制和治理。
新法律继承了该局的设立法,切实加强了其授权,以适应阿布扎比经济、政府行政惯例、组织治理和规章方面的重大发展。
该法规定,该机构是负责财务监测和问责的较高级实体,具有从事其活动和实现其目标的充分法律行为能力,是一个财政和行政上独立的机构,直接在阿布扎比王储、阿联酋武装部队副最高指挥官谢赫·穆罕默德·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殿下领导下工作。
该法扩大了监管局的作用和责任,以保障政府拥有25%以上资本的公司进行有效的财务监督和高效的财务运作,而此前这一比例为50%。目标是确保阿布扎比各地公共资源得到最佳利用。
根据法律,该机构的目标包括加强政府实体的问责制和准确的行政做法,以帮助加强阿布扎比的声誉,并巩固对其金融和经济体系的信任。此外,它旨在鼓励披露,以打击腐败并消除其根源,以保障公共资金,促进阿布扎比各地的审计业务。
该法界定了阿布扎比问责局应涵盖的三个关键一揽子计划:对所有政府实体实施财务监测;确保它们致力于履行其义务、目标和活动;以及监督控制这些实体财务的电子监测系统的效率和效力。
根据该法第31条,阿布扎比问责局监测的实体包括:地方部门、市政当局、当局、公司、理事会、总秘书处、法院、警察和安全实体、中心、办公室、大学、研究所、基金、市场、公共机构、直接或间接完全由政府实体或政府公司拥有的公司,或其资本有25%为政府或政府实体所有的公司。
根据该法,高级政府官员在担任新职务和(或)离开在上述实体的职位时,必须披露财务情况。
新的法律还规定,如果需要,告密者和证人将按照规则和程序并与阿联酋的警察和安全实体协调,得到充分的保护。
提供财务、行政腐败信息的举报人,也不得违反有关单位业务、财务保密信息披露的规定和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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